关于2021年7~9月“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现将2021年7-9月“三类人员”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证)安全生产知识初证、继续教育考试统一实行计算机考试。
二、考试报名
(二)继续教育考试
7月份
第一次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6月23日
考试时间7月11日至7月17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7日)
第二次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7月7日
考试时间7月25日至7月31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1日)
8月份
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
考试时间8月25日至8月31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21日)
9月份
第一次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8月25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至9月18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8日)
第二次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9月8日
考试时间9月25日至9月30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21日)
报名须知
(1)继续教育考试仅限在中心备案的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2)准考证由培训机构统一向中心领取。
(3)联系电话: 63120883、63120389
(4)参加继续教育考生必须持有效电子证书。
根据沪建质安〔2020〕99号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证书于2020年1月24日开始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
三、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及培训考核场所要求,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一律需要提供“随申码”、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做好健康状况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
(1)自考试日期前14天有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且无法提供近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拒绝接受体温测量、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
(3)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
附件:
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住建规范〔2020〕6号)
2. 《关于延长因受疫情影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沪建质安〔2020〕99号)
3.《〈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建人才〔2020〕27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
2021年5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jjrc.zjw.sh.gov.cn/news/new_detail.do?id=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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